•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7/2024-72910
  • 文件编号:温瓯民〔2024〕32号
  • 主题分类:低保
  • 发布单位:瓯海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4-03-2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相关政策】

发布日期:2024-03-21 15:57 访问次数: 来源:区民政局

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管理服务,促进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推进新时代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民政厅及市民政局有关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24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抓好工作落实。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严从实从细排查整治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聚焦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政策制度不落实、资金管理不规范、救助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优亲厚友等现象,严肃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推动肃风正气,助力我区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在办理期限内完成审核审批,细化和执行渐退政策,并及时将低边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严格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情况,做好供养协议签订工作,及时将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纳入机构供养。严格落实《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供养费核算办法》,及时调整保障类别和金额,切实发挥民主评议解决复杂供养问题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政策规定,全面落实镇街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二)着力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督查等,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吃拿卡要等问题。要及时掌握救助对象家庭状况变化,按规定增发、减发或停发救助金;对于无法自行支取社会救助资金的对象,要落实其监护人、委托照料人或本人指定的人员帮助支取救助金。禁止违背救助对象或其监护人意愿,由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或村(居)干部代为持有卡、支取救助金。

(三)做好社会救助复核年审工作。认真落实2024年度社会救助复核年审工作,核对城乡低保、低边对象及其所有家庭成员身份信息、家庭财产和经济收入状况,待遇未变化的,年审材料从省大救助信息系统—资料补录上传系统,有变化的提交业务变更。各镇街要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纳入保障范围的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清理和审核,对群众有异议的,要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并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做到低保年审工作符合政策、符合情理,群众认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持续整治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优亲厚友等问题。坚决纠正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走过场、推诿扯皮和敷衍塞责等问题。镇街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要及时受理求助申请并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要向没有自主申请能力的群众提供窗口或上门代办服务;要认真开展入户调查和探访关爱,切实了解社会救助家庭的状况和困难需求;继续落实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的备案制度,坚决杜绝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违规现象。

(五)扎实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等信访咨询渠道,及时受理、办理和反馈群众反映问题。进一步规范使用社会救助行政文书,对救助金调整、停发等事项应予以告知,并向救助对象详细解释说明情况。做好重复信访、缠访、闹访等重点信访案件的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引导信访群众采取合法程序和理性方式反映诉求,争取“矛盾不上交”。充分利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合力解决群众诉求。

(六)规范做好救助信息公开公示。认真检查纠正低保、低边、特困供养等救助信息公示公开中存在的问题。要通过宣传栏等多样化渠道向广大群众主动公开社会救助法规政策、申请流程、救助标准等,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方便群众申请。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救助对象审核审批信息的公开公示,按规定公布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供养费金额、保障金额等信息,涉及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隐私以及未成年人的信息不予公开。

(七)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数字监督作用。依托省大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温州市综合帮扶在线平台,做好各类信息比对,通过数据共享及时发现社会救助家庭状况变化。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并通过“大数据+铁脚板”线下走访核实,杜绝异地重复纳保,重复享受低保和特困供养、低保和孤儿等待遇,以及死亡人员未按规定在三个月内及时退出社会救助等问题。同时,要规范管理和使用省大救助系统账号,及时、准确、完整填报信息数据和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谋划部署。各镇街要切实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提升社会救助治理能力重要机遇来抓,于3月底前部署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工作进度。

(二)排查整治。4-5月,各镇街要围绕重点任务开展全面排查,明确分工、层层落实,上下联动、规范有序的排查整改工作机制,确保查到位、改到位。我局将加大对群众信访电话数量多、负面舆情突出的镇街明查暗访,并运用大救助信息系统,不定期抽查各镇街社会救助工作办理情况(预警处理、审批时限、动态管理、入户走访等)。

(三)全面总结。6月,各镇街要对2024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汇总分析排查发现问题、整改治理情况以及取得成效,于6月30日前报送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指导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2024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