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开展轮审制的工作要求及2024年瓯海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对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园)长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瓯海分校(温州市瓯海社区学院)、瓯海区学生实践学校、温州榕园学校、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离任审计)、梧田第一中学(离任审计)、梧田第二中学、温州大学附属茶山实验中学(离任审计)、仙岩第二中学、瓯海区艺术实验小学(瓯海外国语学校北校区)、温州市会昌小学、南白象新生小学、潘桥老竹小学、河庄小学、郭溪第六小学、郭溪第一小学、潘桥第二小学、瞿溪第二小学、丽岙第二小学、仙岩华侨小学、瓯海区娄桥第三小学、瓯海区南白象第三小学、瓯海区瞿溪第四小学、瓯海区郭溪第七小学、瓯海区仙岩第二小学、梧田飞霞幼儿园、泽雅第一幼儿园、潘桥汇宁幼儿园、郭溪景德嘉苑幼儿园、郭溪燎中佳苑幼儿园、瓯海区第六幼儿园、娄桥第一幼儿园、瓯海区第四幼儿园(瓯海区机关第二幼儿园)、温州大学附属茶山第一实验幼儿园、温州大学附属茶山第二实验幼儿园、温州大学附属茶山第三幼儿园、仙岩第一幼儿园、仙岩中心幼儿园、瓯海区会昌幼儿园、瓯海区第八幼儿园、春溪名庭幼儿园、南部新城实验幼儿园、南滨锦园幼儿园、瓯海区第七幼儿园、瓯海区瑞鸿锦园幼儿园、瓯海区牛山实验幼儿园、瓯海区郭溪中心幼儿园、瓯海区潘桥丁岙幼儿园、温州高铁新城第二幼儿园、瓯海区第十一幼儿园。
二、审计内容和重点时间段
1. 财务收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2. 专项资金、接待费用和食堂经费等的使用情况;
3. 财务资产管理情况,食堂、工会财务管理情况;
4. 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等。
审计重点时间段为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
三、审计时间
2024年5月开始。
四、其他
被审计学校需提供材料清单见附件1,请于规定时间完成附件2和附件4,并报区教育局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附件:
3. 附件3: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doc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