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温州市瓯海区郭溪镇塘下任桥片西向排洪工程沿线部分地块控规调整,现需收回郭溪镇第三小学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人温州市瓯海区郭溪第三小学(原郭溪镇第三小学)已向我局提出自愿收回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部分收回上述建设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涉及郭溪镇第三小学,土地面积1536.6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具体位置范围以温州腾宇测绘有限公司TG2024-013号土地收回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三、上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按照其相关补偿,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自行负责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