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联合印发的《浙江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暂行办法》(浙应急基础〔2020〕175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应急〔2024〕9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安下铅锌矿尾矿库内尾砂已回采完毕,尾矿库已消失,符合销号条件,现正式予以销号。
特此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