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根据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通知》要求,区财政局开展2024年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复评、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其中自评项目绩效复评75个,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及单位整体绩效评价6个,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项目绩效自评复评结果
2024年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复评的75个项目中,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的18个,占比24%;“良”的46个,占比61.3%;“中”的11个,占比14.7%;“差”的0个(详见附件)。
二、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及单位整体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预算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及单位整体绩效评价的6个项目中,评价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单位 | 项目名称 | 等次 |
1 | 娄桥街道办事处 | (环境整治经费)安保费用1 | 良 |
2 | 区卫生健康局 | 瓯海区普惠型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先行试点建设项目 | 良 |
3 | 高教新区建设中心 | 温州市环大罗山科创走廊高教新区项目二期 | 中 |
4 | 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 | 瓯海区西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一期) | 良 |
5 | 高教新区发展中心 | 平台及小镇运营补贴补助 | 良 |
6 | 区经信局 | 整体评价 | 良 |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落实绩效主体责任,并针对绩效评价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4年区级财政绩效复评结果汇总表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