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及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原则,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受理投诉、举报,并查处基金管理中违规、违纪案件。指导社会保障·市民卡工作。负责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及内控制度建设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