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科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决策事项执行情况 | 决策事项执行结果 |
1 | 瓯海区新桥街道三条河整治工程 | 新桥 街道 | 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瓯海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温瓯政发〔2024〕9 号) | 履行五个程序 | 1.2024年2月完成公众参与; 2.2024年3月完成专家论证; 3.2024年4月完成风险评估; 4.2024年5月完成合法性审查; 5.2024年6月完成集体决策。 | 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