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温资规征收瓯〔2024〕53号)

发布日期:2024-12-16 10:50 访问次数: 来源:行政审批科

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温州中学扩建项目建设需要,现需收回温州市南塘大道二期工程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人瓯海区南塘大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已向我局提出自愿收回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上述建设范围内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涉及温州市南塘大道二期工程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4.6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具体位置范围以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MJ2024-115的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本收回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为期30日。
    三、上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按照其相关补偿:原土地使用权人向我局提出无偿收回。

(此件主动公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