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等9个操作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45号),经审核,以下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 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6日。
公示举报电话:88520579。
序号 | 企业名称 | 吸纳就业人员姓名 | 补贴金额 |
1 | 浙江新创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周思平 | 5287.47 |
2 | 温州川筑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杨淑琪 | 13014.24 |
3 | 温州市瓯海区服装行业协会 | 马温艳 | 12396.3 |
4 | 浙江星兰生物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苏颖 | 12989.64 |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