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优优、叶会乐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建设自行车绿色交通网的提案》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系统规划自行车道建设、分步推进自行车道建设等建议,既切合实际,也很贴合当下“低碳生活”的理念。
一、关于系统规划自行车道建设。自行车为人力驱动,属于“非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近年来,我区也在积极推进自行车道建设工作,在兼顾交通出行安全的基础上,目前已建成郭溪自行车绿道、瓯海区吹台山森林公园境吹台山自行车绿道以及环泽雅湖美丽生态示范路等自行车道,吸引了大量骑行爱好者。下步,区住建局将进一步推进该工作,助力自行车道建设。
二、关于分步推进自行车道建设。根据全区人口分布及土地规划,下步区住建局将积极探索在居民相对聚集的瓯海区府广场至龙舟基地、园博园、大学城至梧田老街等区域,开辟建设适合居民节假日骑行的绿道,引导人民群众低碳、环保、绿色的出行理念和方式。
三、关于积极创造舒适的骑行环境。由于目前尚无相关法律规范自行车先行标志的使用,为了营造良好的通行环境,交警部门通过窗口宣传、路上宣传、网上宣传等有效途径,全方位开展关于文明行车、路口慢行、主动礼让等方面的交通文明宣传,引导广大市民、驾驶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道路通行规定自觉践行交通文明行为,共同打造一个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未来在自行车在建设的过程中,也将尝试增加智能设施投入,引入大数据、智能感应、物联网技术等,建设智能自行车道。鼓励群众把自行车运动融入生活,通过各类赛事活动、拓展自行车在通勤、运动、娱乐、赛事等场景的应用,真正实现“同享骑行快乐,共赏生态瓯海”美好场景,倡导绿色出行的同时能够科学健身,实现一举多得。
最后,感谢你们对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联系人:戴伟斌,联系电话:0577-88531502。
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