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潘桥街道土地出让计划需要,现需收回潘桥单元C-05地块道路及绿化项目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潘桥街道办事处已向我局提出自愿收回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上述建设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涉及潘桥单元C-05地块道路及绿化项目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0772.2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街巷用地、公园与绿地,具体位置范围以温州市瓯海测绘工程院T2024-11002号供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三、上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无偿收回,不涉及相关补偿。
(此件主动公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