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早在周朝酒有“纳彩、问名、占吉、纳征、请期、亲迎”一套婚姻礼仪,称之“六礼”。宋代将其合并为“纳彩、纳吉、亲迎”三礼,在民间一直沿用到民国时期。
旧时,旧的婚姻习俗各地不不一,城乡有别,但离不开“包办、买卖、迷信、繁琐”的通例。瓯海旧的婚姻习俗大致如下:
婚娶礼仪 做 媒 旧时婚姻都由外人撮合,撮合者俗称之“媒人”。媒人在给男女双方撮合时,像商行中的“牙郎”,从中周旋婚姻财礼,设法完成买卖婚姻,就是做媒。做成了煤,媒人可得礼品和酬金。
合 婚 媒人将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互送男女双方父母,各自请算命先生占卦,也有的拜佛求神问答,以测双方命中有否相克,财运如何,子嗣多少,称之为合婚。合婚认为双方相配,方可商议婚姻。
相 亲 经合婚后,男女双方相配,便由媒人陪同,双方父母到对方见面察看。一看相貌,二看家境,这叫相亲。相亲讲究“门当户对”、“郎才女貌”。宋代后,相亲也有男方儿郎亲上女方的,此时女方要向男方“显荣”。然后,由双方父母、长辈决定嫁娶。
议 聘 相亲相中对象后,媒人往返男女两家周旋,商议聘礼、聘金和陪嫁品,叫议聘。一般聘金越高、聘礼越丰,陪嫁品也越多,双方往往以此示富。也有家穷少聘礼,无陪嫁的,会受人嘲笑寒酸。
小 定 今称订婚,乡间称之为“送戒指”。“议聘”达成一致后,由男方选择“良辰吉日”,向女方送去聘礼,金银戒子一对必不可缺,富裕家有送金银手镯的,又有礼糕饼、鸡鸭鱼肉等。女方回礼有陶瓷和果子栗枣之类。碗必不可缺,“碗”“稳”温州方言相谐,意为婚姻稳当。
大 定 亦称定亲,男方择定婚娶日子,送达女方,也叫“送日”。大定时,男方送礼金很丰盛,有全猪、全羊、鱼、鸡及枣栗,穿戴布料、毛料,还会特送一只大糖金杏,多只小糖金杏。金杏即石榴,送金杏以预祝婚后多生贵子。
嫁 娶 今称结婚,俗称成亲。有以下过程:
搬嫁妆 由男方亲友,房族多人,带上吹打班一路吹打,到新娘家搬回嫁妆,男方要给女方家中参与婚事的有关人送红包。这些红包放在一个盒子里,由一位父母双全的亲戚提着盒子随队去新娘家,将红包交给女方,女方即将红包分给有关人员。受包者认为红包内钱太少,可要求增加,由媒人从中周旋,由提盒者裁决。红包有六局包分给制作嫁妆的工匠;副局包分给厨师、烧火妈;剃额包送给为新娘剃修额面者;针被包送给为新娘钉被子的利市姨娘;送灯包送给为新娘上花轿提灯的孩子们;上轿饭包送给陪同新娘吃上轿饭的陪娘;兄弟包数额可观,有的早些时候就送给。
迎新娘 男方雇四人抬得花轿,敲锣打鼓,吹奏戏曲到女方家迎新娘,女方雇有陪伴新娘的女人叫“陪娘”,新房内有“利市婆”料理。新娘头戴珠冠,身着蟒袍,于中堂上花轿,一群小孩手提小红灯笼欢送。新娘坐花轿一出中堂,女方家人即关上中堂门,花轿出门台,又立即关上台门,意为娘家风水不能让新娘带走,即所谓”关风水“。
出轿入洞房 花轿抬入男方中堂前,新娘在轿中要坐断时间,叫“坐性子和”。然后由一对童男童女站在花轿前,由陪娘打开轿门,引新娘进洞房。此时。洞房前放置布袋,新娘踏布袋进房,讨个“代代相传”兆头,新郎则在洞房门口迎拜新娘,这一拜就要新娘服侍他一辈子。入洞房后,新郎新娘双双坐在床沿上,新郎要暗将新娘裙边坐住,意思是婚后能治服她,然后,利市娘让新郎、新娘行吃汤圆、“合同饭”、“喝交杯酒”等讨吉利的事。新郎、新娘吃剩的汤圆又分送给家人吃,以示合家和睦相处。
拜天地 新郎、新娘来到中堂,中堂摆着香案,在鼓乐和鞭炮声中向外拜天拜地。
拜 堂 新郎、新娘由伴娘陪同引至中堂地毯上,依次向男方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舅父母、族长及族中长辈双双下拜。受拜者事先已准备好拜见包,集中置于中堂桌上的木和盘中,有的受拜见者还给伴娘送红包。
坐 宴 新娘穿着丽服与婆婆相对而坐,前面放着一面镜子,桌上摆着茶果,两旁伴娘相陪。在众人围观下,婆媳俩对调座位。
摆喜酒 拜堂后即开始宴席。这是整个结婚过程中最丰盛、最热闹的酒宴,由男方主办。所有亲属亲朋好友全部出席,出席者给酒宴主办者“送人情”。宴席上首第一席为舅父、外祖父等长辈席,男女宾客双方分席而坐。吹打班奏乐助兴,劝酒敬酒,猜拳行令,尽心而散。
开衣柜 婆婆来到洞房,当着新娘面(早些时候新娘要下跪,后不拘此礼),打开新娘衣柜,如新娘陪嫁的衣物多,婆婆会给新娘送开衣柜红包。
闹洞房 喜酒宴席后,新郎亲朋好友会来洞房,随意戏闹,洞房间内,热闹非凡。有时会闹到深夜。新郎、新娘要始终高兴喜迎。
归 宁 亦称回花。婚后三天,新娘携新郎,带上礼品回娘家,新郎向岳父母、妻舅兄嫂及房亲长辈下拜,接受拜者红包,将礼品分增给娘家亲戚老幼及雇用人,一般午宴后即回新郎家。
会 亲 归宁次日,新娘父母、亲戚到新郎家中做客。一般午宴后即回。
谢 媒 会亲后,要酬谢媒人,一般“谢媒”是一个猪头,一条猪膀,绸料,酬金由双方父母送。
送鲫鱼 以上礼仪告一段落后,岳父母家要给新郎家送鲫鱼,因鲫鱼多子,以此讨个多子多福的彩头。
以后女婿每年向岳父母送四季节,岳父母也给一定的回礼。四季节即为端午节送糯米粽子,中秋节送粉干,冬节送糯米麻糍,年节送年糕。
文明结婚 五四运动后,结婚仪式有仿效西方国家的,请地方名流为证婚人,主持婚礼,双方家长称主婚人。婚礼开始,新郎西装革履,新娘穿白色婚服,在乐声中并肩进场。证婚人、主婚人及新郎、新娘在婚书上盖章,新人互换戒指,鞠躬致意,继而证婚人、主婚人与新郎致词。
建国时期,婚礼更简朴。弃除繁琐仪式,干部结婚只摆茶点。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婚俗渐趋繁,订婚时男方要送金饰,女方回赠衣、鞋等,双方给亲友分喜糖。结婚时,女方多数带缝纫机、自行车等“四大件”陪嫁。八十年代后,婚嫁攀比之风盛行,聘金数万元,金饰千克,女方回以高档西装、摩托车、甚至小轿车。结婚时又有彩电、电冰箱,立体双频道收录机等现代先进电器,谓之“新五大件”。
婚姻陋习 父母包办 婚姻由父母做主,儿女无权过问,只要双方父母认可,商议好“身价”(聘金、聘礼),就可成婚,这是对女性的歧视。但在封建社会,民间普遍实行。
童养媳 为减轻婚娶的经济负担,抱养幼女,长大作为媳妇。此幼女便是童养媳,童养媳多受虐待,有的甚至摧残致死。
租妻典妻 男子无力娶妻或妻子不能生育,出钱典租别人之妻生育续嗣。也有家境贫寒男子,无力养家,被迫将妻子典租他人。
招夫养子 女子丧夫,子女要抚养,改嫁又难舍家产。招单身男子进门为夫。所生子女随父姓,但不能继承先父财产。
寡妇守节 旧时,女子要恪守封建礼仪,夫死要守寡,守寡可呈请建牌坊旌表。牌坊分三种:订婚后夫死,不嫁叫“贞节坊”;夫死,妻自杀殉夫,叫“节烈坊”;夫死,不嫁侍奉公婆终老,叫“节孝坊”。此类牌坊只能建于路旁,不能骑街跨路。寡妇欲要再婚,亲族会以种种借口予以干涉。
纳 妾 达官富绅多会纳妾,即讨小老婆,有的多达十余个。妾地位低下,娶时不必办婚礼,多被原配夫人虐待,所生子女称“庶出”,受轻视。
换 婚 俗称“姑兑嫂”,男女双方家长,见儿子年纪大,还娶不到媳妇,经媒人撮合,将女儿互换成亲,一般双方免受彩礼。
冲喜婚姻 男子病重,借结婚办喜事,冲掉不祥之兆,叫“冲喜婚姻”。这种婚姻会使未婚女子受害,多为穷人家的女孩子。
抢 亲 男女双方同意结婚,但男方无力迎亲,暗中约定,将女方抢拥入轿,强招进夫家成亲。也有丈夫卖妻子或公婆卖媳妇,女子反抗,强抢成婚。
指腹为婚 两妇女怀孕时,双方家长相约,如出生的孩子是异性便定为婚姻。
配阴亲 未成年或未婚男女早逝,双方父母按婚约程序,将他们配成夫妻,即为“配阴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