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编号X3ZJ202405160080)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30 16:25 访问次数: 来源:郭溪街道

根据《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省迎检协调联络小组〔2024〕76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落实和销号工作的通知》(瓯美丽发〔2024〕1号)文件要求,现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编号X3ZJ202405160080)“温州市瓯海区电镀园区存在以下几点问题:1.电镀园区工业废水直接混入生活废水中,导致西片污水处理厂活性污泥灭活;2.电镀原液渗入土壤,导致土壤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3.园区内31家企业废气治理设施维护不规范,活性炭长期未更换,废气污染严重;4.残留化学品的桶和油漆桶交由无资质人员处置;5.辉煌电镀、金汇美、联峰、韩美、美丰、飞力迪、高驰、兴机等企业存在随意扩大规模改变工艺等行为;6.园区内大多数企业未使用集团供热,采用自建小锅炉,存在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时限:2024年11月10日

二、整改目标:1、企业定期开展废气治理设施维护工作,及时更换活性炭;2、街道不定期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一旦发现停业整顿,逐步提升环境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整改完成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第1、2、4这几个问题情况不属实。

针对第3点问题整改如下:2024年5月18日,我街道应急中心对园区企业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排查,发现有22家企业的28个有机废气塔活性炭超期未更换。街道立即委托第三方机构随机抽取6家企业(7个有机废气排放口、9个电镀废气排放口)开展废气检测,并责令22家活性炭超期未更换的企业立即更换。截止9月底,企业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针对第5点问题整改如下:2024年5月期间,我街道组织专人对上述企业开展实地调查,经排查发现温州市辉煌电镀有限公司、温州市金汇美电镀有限公司、温州市联峰电镀有限公司、温州市飞力迪电镀有限公司、温州市高驰电镀有限公司、温州市韩美电镀有限公司等不存在改扩建、扩建范畴,无需办理环评手续。温州市兴机电镀有限公司计划在其公司四楼东侧新增浸漆工艺,委托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场检查未发现车间有生产及存放生产设备现象。温州市美丰机械电镀有限公司一楼生产车间出租给园区企业温州科锐环境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从事碳酸镍生产,已通过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温环瓯建函〔2022〕1号)。截止到9月底,上述企业已全部整改完毕。

针对第6点问题整改如下:2024年5月18日,郭溪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对电镀园区企业小锅炉使用安全生产情况开展排查,发现园区内涉及使用自建燃气小锅炉(规模均小于1吨,不纳入环评管理,安评已审批)企业14家,其中温州市高驰电镀有限公司、温州市联峰电镀有限公司、温州市辉煌电镀有限公司、温州市金汇美电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锅炉存在未粘贴“严禁烟火”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隐患。截止到9月底,上述14家企业已全部整改到位。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共7天

受理单位:温州市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577)86115022

联系地址:瓯海区郭溪街道办事处景德路26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