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
(编号X3ZJ202406050310)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76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落实和销号工作的通知》(瓯美丽发〔2024〕1号)文件要求,现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信访件编号X3ZJ202406050310)“温州市瓯海区、瑞安市存在以下生态环境问题:1.仙岩街道岩二村景山东路139号东侧的一家塑料制品加工厂,臭气外排;2.丽岙街道上坦村的“阮上线”(铁皮石斛种植场)向上山路两侧存在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乱倾倒现象;3.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丽岙街道以及瑞安市塘下镇等工业企业较多的地区普遍存在小加工厂、小作坊未使用废气治理设备等现象,环保设施仅为摆设,如丽岙街道上坦村新桥路25号立松电器未使用废气处理设备。”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时限:2024年10月31号前
二、调查核实情况:1.温州市瓯海仙岩杰朋塑料制品厂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项目即投入生产。
2.丽岙街道上坦村的“阮上线”向上山路两侧存在倾倒建筑垃圾现象,共计8处约90平方米。
三、整改目标:1.对温州市瓯海仙岩杰朋塑料制品厂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温州市瓯海仙岩杰朋塑料制品厂9月16日前配套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并完成环保自主验收。
2.对上坦村“阮上线”向上山路两侧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四、整改措施:1.对温州市瓯海仙岩杰朋塑料制品厂进行立案查处,温州市瓯海仙岩杰朋塑料制品厂配套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并完成环保自主验收。2.对上坦村“阮上线”向上山路两侧的建筑垃圾完成清理。
五、整改完成情况:目前1.已向温州市瓯海仙岩杰朋塑料制品厂发放行政处罚决定书(温环瓯罚〔2024〕39号),罚款金额28万元;温州市瓯海仙岩杰朋塑料制品厂已配套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并已完成环保自主验收。2.已对上坦村“阮上线”向上山路两侧的建筑垃圾完成清理。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30日,共7天
受理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
联系电话:0577-85390201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穗丰街240号仙岩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二楼225室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