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瓯海区政府质量奖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21日起,企业自收到申报提示信息后7日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对象及奖励标准
2023年新获得“瓯海区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2023年新获得“瓯海区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的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
五年内,同一企业在已获瓯海区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的情况下,新获瓯海区政府质量奖的,依据《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方法》规定,按照晋等升位原则,仅奖补差额部分。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申报企业于10月21日起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注册账号并按要求在线填写相应的《申报表》,并于收到申报提示信息后7日内(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四、联系人
质量发展和监督管理科,电话:0577-88611537。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1日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