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温州市环大罗山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振兴瓯柑、丁岙杨梅两大传统特色农业产业,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环大罗山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温政办函〔2021〕26号)、《中共瓯海区委办公室 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瓯海区振兴瓯柑杨梅产业“五优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瓯委办发〔2021〕39号)、《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3年第四批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3〕26号)、《关于同意温州市环大罗山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科技支撑项目立项的通知》(温农函〔2022〕20号)、《关于下达瓯海区“温州市环大罗山现代农业园区”杨梅精品园项目及区级科技项目计划的通知》(温瓯农〔2022〕12号)、《关于下达瓯海区“温州市环大罗山现代农业园区”瓯柑精品园项目计划的通知》(温瓯农〔2023〕1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本年度环大罗山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计划安排,现将瓯海区2024年度“温州市环大罗山现代农业园区”专项资金(第二批)合计767万元预拨给你们(详见附件),各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最终进行结算。
瓯海科创中心(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温州科技职业学院要按照科技支撑项目方案,加快项目实施。各有关镇街要加快推进丁岙杨梅核心区入口形象提升、通道建设、精品园建设等温州市环大罗山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加强项目的指导和管理,督促业主单位推进精品园项目建设,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方案组织实施,并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基〔2013〕47号)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资金全程监管机制、公开公示机制,规范操作各环节公开公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及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瓯海区2024年度“温州市环大罗山现代农业园区”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瓯海区2024年度“温州市环大罗山现代农业园区”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序号 | 单位 | 资金用途 | 下达资金(万元) | 备注 |
1 | 瓯海科创中心 (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 | 市级科技项目资金预拨205万元。 | 205 | 包括浙江省农科院园艺研究所、食品科学研究所等承担的项目,由瓯海科创中心负责拨付。 |
2 |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 市级科技项目资金预拨46万元。 | 96 | |
“植物离体保存库和组培快繁中心”项目参加单位,市级科技项目资金预拨50万元。 | ||||
3 | 茶山街道 | 用于丁岙杨梅核心区入口形象提升、通道建设、精品园建设等温州市环大罗山现代农业园区项目。 | 339 | |
4 | 仙岩街道 | 用于温州市环大罗山现代农业园区精品园建设项目。 | 80 | |
5 | 泽雅镇 | 用于温州市环大罗山现代农业园区精品园建设项目。 | 47 | |
合计 | 767万元 | 其中区级资金570万元,市级19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