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4/2024-71202
  • 文件编号:瓯水许〔2024〕1号
  • 主题分类:公共服务
  • 发布单位: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4-01-0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码头建设工程(水上巴士 1 号线、2 号线)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1-04 09:18 访问次数: 来源:区水利局

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码头建设工程(水上巴士 1 号线、2 号线)防洪评价报告>的申请报告》、项目立项文件(温瓯发改审〔2023〕90号,项目代码2306-330304-04-01-315471)及委托浙江复星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码头建设工程(水上巴士 1 号线、2 号线)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及《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本次工程共新建码头6座,其中温瑞塘河水上巴士1号线新建梧田老街码头(4个泊位)、万象城码头(2个泊位)、山根码头(2个泊位)等3座码头;温瑞塘河水上巴士2号线新建动车南站码头(4个泊位)、旸岙桥码头(2个泊位)、龙舟竞渡文化园码头(2个泊位)等3座码头。涉及河道为温瑞主塘河、阳桐河、西山河。工程地理位置图详见附件1。

二、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码头建设工程(水上巴士 1 号线、2 号线)建设方案满足区域防洪规划和《浙江省涉河码头水利许可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原则同意该码头建设方案:

1、水上巴士1号线——梧田老街码头

布置水上巴士码头1座,包含泊位4个,船舶采用丁靠方式,码头采用钢浮箱结构形式,主浮桥尺度为28m×4.0m,支浮桥尺度为13m×2.5m。主浮桥上设置2座联系桥及桥台与后方陆域连接,1#、2#联系桥尺度均为10.0m×2.0m;桥台尺寸分别为4.0m×(3.01~3.4)m、4.0m×(3.85~4.03)m。

2、水上巴士1号线——万象城码头

布置水上巴士码头1座,包含泊位2个,船舶采用顺靠方式,

码头采用钢浮箱结构形式,主浮桥尺度为27m×3.0m。主浮桥上设置1座联系桥与后方陆域连接,尺度为9.0m×3.0m。

3、水上巴士1号线——山根码头

山根码头总平面布置将现状埠头拆除重建,布置2个顺岸泊位,采用重力式结构,码头平台长度为40m,宽度为4.424~5.606m。

4、水上巴士2号线——动车南站码头

布置水上巴士码头1座,包含泊位4个,船舶采用丁靠方式,码头采用钢浮箱结构形式,主浮桥尺度为28m×4.0m,支浮桥尺度为13m×2.5m。主浮桥上设置2座联系桥及墩台与后方陆域连接, 1#、2#联系桥尺度均为6.5m×2.0m。

5、水上巴士2号线——旸岙桥码头

布置水上巴士码头1座,新建泊位2个,并预留1个远期泊位。船舶采用丁靠方式,码头采用钢浮箱结构形式,主浮桥尺度为20m×4.0m,支浮桥尺度为13m×2.5m。主浮桥上设置2座联系桥与后方陆域连接,尺度为8.0m×2.0m。

6、水上巴士2号线——龙舟竞渡文化园码头

布置水上巴士码头1座,新建2个泊位,船舶采用丁靠方案,码头采用钢浮箱结构形式,主浮桥尺度为15m×4m,支浮桥尺度为13m×2.5m。主浮桥上设置2座联系桥与后方陆域连接,尺度为8.0m×2.0m。

三、本工程实施后,占用水域面积979.05m2。根据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23〕9 号文件,该部分占用水域面积在仙湖调蓄中统筹平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涉河涉堤建设方案放样、施工,若涉河涉堤建设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报我局审批。

五、施工中不可避免造成驳岸等水利设施损毁的应及时予以修复,同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工程建设产生的涉河废弃物,须及时予以清除。施工期间,你单位应接受瓯海区水政管理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联系电话0577-88529482。

六、施工期间作业范围内河道防汛安全由你们负责;如遇暴雨、调水等特殊情况,须服从防汛应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挥和调度。

七、因施工需要临时筑坝围堰、修建涉水便道便桥等应当事先报我局批准。涉及其它事项的,应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若你单位不服本批复决定,可于收到本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瓯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工程地理位置分布图

2、梧田老街码头平面布置图(温州2000坐标,下同)

3、梧田老街码头断面图

4、万象城码头平面布置图

5、万象城码头断面图

6、山根码头平面布置图

7、山根码头断面图一

8、山根码头断面图二

9、动车南站码头平面布置图

10、动车南站码头断面图

11、旸岙桥码头平面布置图

12、旸岙桥码头断面图

13、龙舟竞渡文化园码头平面布置图

14、龙舟竞渡文化园码头断面图

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

2024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 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

《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防洪工程、水电站和其他水工程以及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应当符合防洪要求、河道专业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严格保护河道水域。

修建前款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前,将工程建设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应当符合水域保护规划和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损害生态环境。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应当根据被占用水域的面积、容积和功能,采取功能补救措施或者建设等效替代水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