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白象街道办事处,瓯海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2日,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瓯海分中心公开拍卖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瓯海段金竹分水口临时用地山体开挖矿渣,成交价为1902120元。2023年11月14日,根据《矿渣拍卖合同》,买受人将矿渣款缴纳至区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72 号文件(详见附件 1)确定的计算原则及分成比例,经研究并公示,决定下达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瓯海段金竹分水口临时用地山体开挖矿渣拍卖款分成额1902120元,其中区财政局92.28223万元,南白象街道办事处91万元,区水投公司3.8万元(项目建设管理费),矿产资源税3.12977万元。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基〔2013〕47号)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资金全程监管机制、公开公示机制,规范操作各环节公开公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及资金使用效益。
2.矿渣拍卖款分成计算表
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4年1月31日
附件2:
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瓯海段金竹分水口临时用地山体开挖矿渣拍卖款分成计算表
序号 |
开挖矿渣方量 (万m3) |
成交价 (万元) |
矿渣拍卖款分成比例 |
全部矿渣拍卖款分成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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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
南白象街道 |
区财政局 |
南白象街道 |
区水投公司 建设管理费 |
矿产资源税 |
||||
1 |
2.07 |
190.2120 |
50% |
50% |
92.28223 |
91 |
3.8 |
3.12977 |
说明:1.在扣除建设管理费用后,区财政局与南白象街道矿渣拍卖款分成额按50%分成安排。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 号)规定,经测算,区水投公司的项目建设管理费为3.8万元。
3.矿产资源税包含资源税、增值税、附加税、滞纳金合计3.129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