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4/2024-71922
  • 文件编号:瓯水利〔2024〕7号
  • 主题分类:专项经费
  • 发布单位: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4-01-3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瓯海段施工矿渣拍卖款(II标段)第二期分成的联合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31 11:20 访问次数: 来源:区水利局

各街道办事处,瓯海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瓯海分中心公开拍卖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瓯海段施工矿渣,成交价为 11785.7776 万元,其中I标段拍卖成交价为7427.8888 万元,Ⅱ标段拍卖成交价为4447.8888 万元。

根据已签合同约定,矿渣款分两期缴纳,每期均按成交价50%缴纳。第一期矿渣款合计 5937.8888 万元(其中Ⅰ标段 3713.9444 万元、Ⅱ标段 2223.9444 万元)已完成缴纳并分成。现买受人已将II标段第二期矿渣款2223.9444 万元缴纳至区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72 号文件(详见附件 1)确定的计算原则及分成比例,经研究并公示,决定下达瓯江引水工程瓯海段施工矿渣拍卖款(II标段)第二期矿渣款分成合计2223.9444万元,其中矿产资源税按5%计提,即222万元,剩余分成区财政1005.9444万元,潘桥街道193 万元,娄桥街道35万元,丽岙街道222万元,梧田街道85万元,南白象街道22万元,茶山街道290万元,区水投公司149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72万元;仙岩街道77万元分成直接偿还区水投公司借款)。具体详见附件 2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基〔2013〕47号)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资金全程监管机制、公开公示机制,规范操作各环节公开公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及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附件1:专题会议纪要〔2021〕72号.pdf

      2.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瓯海段施工矿渣拍卖款二标段第二期计算表

 

 

 

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4年1月31日               




说明:1.在扣除建设管理费用后,区财政局与各镇街矿渣拍卖款分成额按相应比例分成安排。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 号)规定,经测算,区水投公司的项目建设管理费为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