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收到《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后,对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及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整改落实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意识,完善制度,促进资产管理有章可循
(一)提高国资管理意识。区财政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政策宣传和培训,并对2023年年初资产配置计划的上报工作进行布置和解析。同时,不断创新工作交流机制,精心组织多次财政所所长及财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业务交流会、头脑风暴会等,研究并解决各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管理等方面遇到的相关问题,进一步加强各单位在资产配置、资产管理等方面建设。
(二)完善国资管理制度。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2020年至2022年先后出台《温州市瓯海区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温瓯财〔2020〕87号)、《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温州市瓯海区审计局关于加强瓯海区属国有企业房产土地租赁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温瓯国资〔2022〕7号)等6个文件,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的处置、出租、购置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按照集中统一、分类分级原则,各区属国有企业建立内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集团资产租赁、巡查等行为,推进资产管理标准化建设。
(三)提升监督管理体系。围绕国有资产流失、违纪违法等突出问题,明确界定各监督主体履职责权限,积极探索财政、纪委监委、检察院等部门之间的横向协同新模式,确保国资监督与其他监督形成震慑合力。区财政局联合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国有资产领域行政管理与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建立国有资产行政监督和公益诉讼双重监管体系,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升国有资产领域的治理和监管现代化水平。并且,在联合区纪委监委、检察院等各项国有资产专项检查行动中,督促指导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整改关于缓收和不收国有资产租金等问题,挽回国有资产损失共计1213.2797万元。
二、摸清家底,精密管理,促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一)加大资产清查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作为全市第一个公路资产录入试点单位,联合区交通局梳理公路资产,委托第三方开展审计,指导各镇街圆满完成系统录入工作,解决公路资产游离账外的问题,共涉及路面路基279条、管理与服务设施279项、绿化交安279项、桥梁219座、隧道2条,公允价值共17.95亿元,顺利完成公路资产入账任务。
(二)加强数字平台建设,做到数据准更新快。区财政局联合区检察院拟开发建设一个集“资产图片视频数据库”“国有资产评估价格数据库”“资产闲置数据信息库”“国有资产收益资金数据库”“资产租赁信息和流程审批”等于一体的数字化、可视化国有资产智能监管平台——国有资产智能化监管系统,将深入融合合同钉,打通资产云2.0数据库,引入对比数值,设置预警值,建立多重监督人工智能模型,构建数字化监管为核心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管控机制,努力为国有财产安全筑牢“防火墙”,实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化。目前该系统建设方案已经过前期研讨,预计7月份可投入使用。
(三)拓宽资产招租渠道,做到渠道广流量大。创建瓯海新城资管、瓯新资管服务公众号,借助温州佳得拍卖网站,定期发布集团闲置资产招租公告。其中,“瓯海新城资管”公众号自上线以来,累计发文100余篇,单篇推文平均阅读量已达1000左右,最高阅读量高达6000以上。公众号的上线及相关图文的持续发布,对一些重点项目的推介、闲置资产的招租、企业品牌的推广形成长效宣传机制。
三、深挖潜力,盘活资产,提升国有资产使用绩效
(四)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全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2023年5月初,瓯海全区批而未供土地总量为8194.13亩,供而未用土地项目57个,涉及土地面积2158.2亩。区资规局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坚持短期利用与长期利用、部门协作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对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进行精准分类处置。2022年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清理4107.91亩,完成率117.37%;完成供而未用土地3244.05亩,完成率154.48%。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