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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09:48 访问次数: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编制本篇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瓯海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2号楼1107办公室,电话:0577-8822358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瓯海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瓯海区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按照制度化、常态化、标准化要求,及时、准确、主动向社会公开日常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

1.主动公开:2023年,瓯海区农业农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197条,其中部门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各2条;人事任免和人事考录6条等。

2.依申请公开:2023年,瓯海区农业农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0件。

3.监督保障: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完善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按要求整改完善,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4.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性。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区大数据中心的精心指导下,以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为向导,在政府信息平台上及时更新公开机构概况、人事信息、计划总结等相关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3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公开力度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力度不够,二是呈现形式有待创新,三是政策解读水平较低。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和区委区政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扩大公开范围。全面梳理发改职能职责,持续细化公开工作目标任务,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创新解读回应。组织开展系统性的政策解读活动,对公布政策提供多渠道、多方位、多角度的解读方式,组织开展系统性的政策解读活动,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