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增发2023年国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联合通知》温瓯塘河〔2024〕3号,按照实际情况,拟同意下达增发2023年国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共计84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瓯海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反映公示结果存在的问题。
2、公示时间: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9日。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联系电话:瓯海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建设技术科:0577-88553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