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商务局和区潘桥街道办事处在联合办理案件中查获以下涉案货物及运输工具。查获运输工具为伪装、改装从事运输销售成品油的车辆(具体车辆牌照详见附件),涉案至今无人来我单位进行陈述、申辩和接受调查,致使当事人及事实无法查清。
现根据《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请上述车辆的所有权人持有效证件和手续到本局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证明文件,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告认领期限届满后仍无人向本局认领上述货物及运输工具或主张对上述货物及运输工具的权利并接受调查的,本局将根据《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上述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货物、涉案运输工具及设备予以收缴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查扣非法加油车公告清单》查扣非法加油车公告清单(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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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