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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17:27 访问次数: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陈怡妙联系(地址:瓯海区行政中心1号楼306办公室,邮编:325000,电话:0577-88522792)。

一、总体情况

1. 主动公开:2023年瓯海区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482条,主动公开信息涵盖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减灾救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

2.依申请公开:2023年海区应急管理局收到0条申请公开信息,无需结转下年度办理。

3. 政府信息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

4.平台建设:以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主渠道,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减灾救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领域最新动态。同时,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平台日常运转、维护工作。

5. 监督保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加强全局内部培训宣传工作。我局不断完善考核制度,明确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逐项分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人,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4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性和完整性有待进一步深化,内容形式有待创新,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专业性有待提高。

2024年,我局将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运用媒体技术,开拓线上线下渠道,增强内容形式创新,进一步健全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