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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温州市傲视光学有限公司年产30万副塑料眼镜、10万副金属眼镜、20万副塑料镜架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荣泰路2号1幢第四层 |
建设单位 | 温州市傲视光学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年产30万副塑料眼镜、10万副金属眼镜、20万副塑料镜架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注塑废气、脱模废气收集后经“长风管冷却+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帘除雾后同烤干废气、调漆废气、清洗废气一并经“水喷淋+水雾分离+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振光、滚光、清洗、喷漆废水经絮凝沉淀+Fenton化学氧化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边角料、收集的粉尘(沉渣)、废抛光轮、废磨料、废布袋、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清洗废渣、废清洗液、污泥、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矿物油桶、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液压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车间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合理设置;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65; 传真:0577-88****65
通讯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