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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8 17:14 访问次数: 来源:区财政局

一、总体情况

2023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公开区财政局信息,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工作情况如下: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持续深化信息公开。

2023年公开政府信息111条,含规范性文件1件,按期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及时更新各大栏目,做好各类公示公告和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全年新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网络件2件,信函形式申请1件,当面形式申请0件。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0件。

(二)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内部协调。

设立并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工作职责,指定业务科室专人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

(三)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机制

按照信息公开最新工作要求和《温州市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对应主动公开的财政信息做了明确规定;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标注制度,对文件内容属于要主动公开的,必须在文件中注明“(此件公开发布)”,并在15个工作日内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主渠道,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商务领域最新动态。同时,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平台日常运转、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不断完善考核制度,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同时做好网站的日常巡检和实时监测,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合规。此外,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

/

/

规范性文件

1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部分栏目内容不够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有待加强创新。下一步,我局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对标对表,丰富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持续细化公开工作目标任务,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