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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资规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8 15:49 访问次数: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依据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职能,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部门工作职能,及时全面将政务信息公布在政务服务网及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上;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本机关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机构设置情况。进一步落实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实现公开量增加、信访量减少。2023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245条,征地补偿领域政务信息215条,其他政府信息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及时总结归纳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经验,完善办理工作流程,规范书面答复格式,加强与申请人的线上线下沟通,不断提高答复质量。2023年度,本机关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3件、上年度结转6件;年度已办理8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2件。信息公开被复议案为2件,被诉讼案件为3件(一审案件)。年度新收申请件数量较上一年度有所上升。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确定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室,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务服务网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二是明确具体职责。遵循“谁制作、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由各条线经过审核上报并发布,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统一由办公室专职人员受理,按流程转发相关业务科室办理、审核、上报领导审批、答复,不断提升工作效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3年度本机关没有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对自然资源领域公开目录进行调整更新。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主要依托政务服务网,对特色栏目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等栏目做好及时更新发布管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不断完善考核制度,积极参加区府办组织的指导培训,并及时转达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知识,对各科室、基层所信息公开经办人员开展相关条例和案例培训,明确工作要求,推动工作落实。完善主动公开发布流程中的审查审批环节,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把关。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2

1

0

0

0

0

9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1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7

1

0

0

0

0


2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0

0

0

0

0

0



1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3

0

0

0

0

0

13

(七)总计

85

2

0

0

0

0

8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

0

0

0

0

0

1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2

0

0

2

5

0

0

2

7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方面,公开政府信息不够及时规范。政策解读呈现方式官方死板,后经调整采用问答形式,更容易被群众准确理解与接受。二是依申请方面,存在权限不清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升政务公开时效。通过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简化相应流程,使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增强分析研判能力。强化系统内部和外部交流、探讨,遇到疑难问题及时联系上级部门、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司法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能力。

(三)强化监督指导,做到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自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