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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17:06 访问次数: 来源:区水利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瓯海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瓯海区水利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相关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8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按要求及时回复申请人,全年接受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瓯海区水利局认真核实政务公开信息来源,审查信息内容,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严格按照统一要求,规范发文格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主渠道,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水利领域最新动态。同时,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平台日常运转、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加强全局内部培训宣传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接受区大数据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与考核,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08.552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7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需进一步规范。二是创新思维不足,栏目更新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除专人专岗负责信息,还需加强备岗人员的配备与培训。

2024年,我局将持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履行职能,积极适应新形势。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思想认识,做到全员普及、全员落实。二是主动查漏补缺,保持栏目更新度,做到时时自查,次次准确。我局将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