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娄桥第二幼儿园

详细地址: 温州市瓯海区继红路100号

邮编:325000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别:幼儿园 联系电话: 0577-56658019
  • 学校简介
  • 招生范围
  • 收费标准

温州市瓯海区娄桥第二幼儿园创办于2018年10月,坐落于娄桥街道河庄村,园区占地面积9.5亩,办园规模12个班级,在园幼儿317人,教职工51名。在娄桥二幼的教育理想中,幼儿园要接纳不同的幼儿,创设优质的教育环境,教师与幼儿形成和善共处、双向互惠的成长空间。基于这种共识,幼儿园确立“惠教育”的办园思想,提出“慧育人 育惠人”的办园宗旨。并在探究实践的过程中,逐渐孕育了“惠教育”文化品牌,架构了“惠·童趣”的环境文化,“惠·自然”的课程文化,“惠·和谐”的团队文化,“惠·柔情”的管理文化,“惠·慧养”的家园文化。

幼儿园思索并实践着基于儿童立场的环境创设,并将理念融入其中。在户外活动场地中,趣味无穷的“鲸鱼迷宫”让沙水游戏畅快淋漓;“HUI农场”让幼儿探索食材生长的秘密,领略四季更迭;恐龙探索园、冒险大闯关、攀爬小基地、农家小院等,这些都巧妙布局在园舍周边和中庭,为幼儿的多种探索游戏提供支持。园内拥有“2+7+3”的市级优秀教育装备,如“营养生活馆”、“乐高创想间”、“空中阅读屋”、“科学发现室”、“巧手创意坊”等,让幼儿获得不同领域的专项体验。

2023年服务范围

第一类:户籍在河庄村、安下村、社叶村的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娄桥街道河庄村、安下村、社叶村不动产权证或安置房(凭正式产权调换协议书、房屋调拨单或经公证的认购定位单)的适龄儿童。

第二类:娄桥街道户籍,父母或祖辈监护人持有瓯海区娄桥街道不动产权证或安置房(凭正式产权调换协议书、房屋调拨单或经公证的认购定位单)的适龄儿童。

2.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国家和省规定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者;省绿叶奖获得者、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各类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区级三坛及以上优秀骨干教师;区委、区政府及以上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干部;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娄桥街道规上企业照顾对象等。

第三类:瓯海区户籍,其父母或祖辈监护人持有瓯海区娄桥街道不动产权证或安置房(凭正式产权调换协议书、房屋调拨单或经公证的认购定位单)的适龄儿童。

第四类:

1.非瓯海区户籍,其父母或祖辈监护人持有娄桥街道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2.按“就近原则”自主招收区域范围外的适龄儿童(温州户籍优先、包括持有有效居住证的企业外来用工子女。)

*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安置房)的特殊情况说明:

(1)不动产权证(含安置房)持证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儿童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持证人在一起,需提供其父母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2)安置房在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时,买卖合同不能作为入园报名依据。

(3)不动产(住宅类)产权与他人共有的,房产证产权比例应为50%及以上。

序号

收费项目

规定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1

保育费

根据等级收费,一级940/人·月,二级850/人·月,预二级740/人·月三级675/人·月。

《关于瓯海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温瓯发改〔2023〕44 号)

2

代管费

80/生·学期

《关于温州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温发改费〔2007〕193号)

3

学后托管

20元/天

《关于做好幼儿园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瓯教幼〔2022〕248 号)

4

伙食费

幼儿园自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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