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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17:12 访问次数: 来源:区统计局


 

本年报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规定和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由瓯海区统计局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2937室,电话:0577-88507572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3年瓯海区统计局动公开信息156条,包括统计分析、统计信息、部门动态、人事任免等方面内容。

2.依申请公开:2023年区统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无需结转下年度办理。

3.政府信息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增加了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4.平台建设:区统计局每月两次定期对瓯海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有关栏目进行排查和充实,积极配合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工作,及时对空缺的栏目和不规范内容进行整改。

5.监督保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加强全局内部培训宣传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接受区大数据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与考核,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内容有待完善,政务公开途径有待创新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下阶段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深化认识,强化公开意识。明确任务分工,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增加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进一步丰富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依托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健全沟通协调机制,通过统计政务微博、统计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