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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15:59 访问次数: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3年瓯海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保障群众对环境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1.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在政务网公开信息876个,其中行政许可235个、行政处罚124个、行政强制27个。

2.依申请公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5件,其中主动公开1,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3,均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3.政府信息管理:加强信息公开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指定1名人员为管理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收集、上传等日常工作。

4.平台建设:定期更新各栏目信息,积极配合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工作,及时对空缺的栏目和不规范内容进行整改。

5.监督保障:本机关坚持谁产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所有经发布的信息需进行校对审核,规范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接受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与考核,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本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未发生相关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

行政强制

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了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内容有待完善。

       下一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公开意识。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科室干部学习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二是加大审核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错漏,不断提升主动公开信息的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