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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公安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15:37 访问次数: 来源:区公安分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紧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推进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综述如下:

(一)主动公开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2023年公开政府信息8817条,其中通过瓯海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7条,中国瓯海公开政府信息155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7742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728条,政务视频号公开政府信息155条;规范性文件0条。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细化操作程序,规范办理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依法有据。2023年,我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5件,无法提供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管理制度,以完善的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指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规范平台建设。现有瓯海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安瓯海微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政务抖音平台已注销,各平台由专人负责,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二是丰富宣传形式。利用直播互动等形式普及宣传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信息,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学习,组织参加政务公开工作集中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监督管理。执行多级审核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动态化监督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4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84

行政强制

430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42.45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2

2

1

0

0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业务部门协同参与度不够;二是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到位。

下步,我局将进一步改进: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升队伍业务水平;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要先审后发,重点稿件反复核对;三是加强公职律师的法律审核,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和法律适用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