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第八幼儿园

详细地址: 瓯海区华韵家园南侧

邮编:325000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别:幼儿园 联系电话: 0577-56763912
  • 学校简介
  • 招生范围
  • 收费标准

瓯海区第八幼儿园创办于2020年9月,坐落在瓯海中心区亚运龙舟基地旁,毗邻亚运公园。幼儿园隶属于瓯海区教育局,办园规模为9个班,教职员工40人,其中专任教师23人,拥有市级学科骨干、市优秀园长、区教坛中坚等。

幼儿园将龙舟竞渡的“优”与和谐美好的“润”相结合,提炼出合作、进步、温润、生长的“优润”教育理念。以“美好生活”为园所文化,以爱似春雨、润物无声管理的方式,围绕“让每一个孩子按自己的节奏生长”的办园宗旨,以创办一所美好园、优尚园为发展愿景,规划《小公民》课程,期待每个儿童在八园小城里美好向上。

幼儿园先后被评为浙江省预二级幼儿园、温州市幼儿园教育装备优秀园、温州市“无废学校”、瓯海区“校园场景学习”示范校、瓯海区“清廉学校”、瓯海区“4A等级平安校园”等。

2023年服务范围

第一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华韵嘉园不动产权的适龄儿童。

第二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娄桥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三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娄桥村三产不动产权瓯海户籍的适龄儿童。

(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华韵嘉园不动产权或娄桥村三产不动产权,儿童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屋产权人的户口登在一起,且父母双方在温州市区无其他房产。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国家和省规定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者;省绿叶奖获得者、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各类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区级三坛及以上优秀骨干教师;区委、区政府及以上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干部;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等。)

第四类:在完成第一类至第三类范围招生后,如有多余学额,依据相对就近的原则,自主招收适龄健康儿童。

序号

收费项目

规定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1

保育费

根据等级收费,一级940/人·月,二级850/人·月,预二级740/人·月三级675/人·月。

《关于瓯海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温瓯发改〔2023〕44 号)

2

代管费

80/生·学期

《关于温州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温发改费〔2007〕193号)

3

学后托管

20元/天

《关于做好幼儿园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瓯教幼〔2022〕248 号)

4

伙食费

幼儿园自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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