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瓯海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瓯海区13个镇(街道)前期推荐申报,区民政局联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组织评估、鉴定,确认5处地名列入第四批《温州市瓯海区地名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名录》,公示时间7天,自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止,具体如下:
序号 | 名称 | 地理位置 | 类别 |
1 | 白云寺 | 娄桥街道 | 宗教纪念地 |
2 | 肇山寺 | 瞿溪街道 | 宗教纪念地 |
3 | 金锁桥 | 潘桥街道 | 桥梁 |
4 | 中共浙南第一次代表大会旧址-灵佑殿 | 仙岩街道 | 事件纪念地 |
5 | 杨宅洞桥 | 丽岙街道 | 桥梁 |
依据《温州市瓯海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我区地名文化遗产管理保护应当坚持使用为主、注重传承的原则。被列入第四批《温州市瓯海区地名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名录》的地名,均属于重点地名,一般不得更名。因特殊原因不再使用的,应当按照地域就近原则在新建地理实体命名时优先采用;未被采用的,可采取挂牌立碑等措施加以保护、宣传。拆除或者迁移《名录》中地名所指称的地理实体的,有关部门应当事先会同同级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地名保护方案。
社会各界对第四批《温州市瓯海区地名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名录》如有异议,请反馈至区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电话:0577-88535279。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