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等9个操作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45号),经审核,以下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 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1日。
附件:关于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公示附件 2023.9.7.xlsx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