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77/2023-68791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农林牧渔业
  • 发布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23-09-2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级北林垟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建设第三期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0 10:23 访问次数:29 来源:办公室

泽雅镇人民政府:

根据《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大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2〕30号)精神,为加快北林田园综合体项目实施。经研究,决定并公示下达2018年度市级北林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建设第三期补助资金500万元,并相应增加你单位“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

泽雅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温政办〔2018〕4号)和《温州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导则(试行)》的规定(温两区〔2018〕1号)组织实施北林综合体项目并对照温州市农业“两区”建设领导小组确认的田园综合体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并监督落实。各资金使用单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基〔2013〕47号)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资金全程监管机制、公开公示机制,规范操作各环节公开公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及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实行镇街报账制,按照各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拨付资金。项目单位是实施主体,也是责任主体,建设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必须切实担负起各自职责。对不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资金、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补助资金行为的,有权追回财政补助资金,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2018年度市级北林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建设第三期补助资金分配表

        

 

 

 

 

 

 

 

 

室瓯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3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8年度市级北林垟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建设第三期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试点项目

补助资金

已下达金额

本次下达金额

累计下达金额

备注

北林垟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

3000

2000

500

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