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桥街道、茶山街道、丽岙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
依据《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第十八条 第二款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为农产品生产者免费提供农产品快速检测服务。同时参照《关于构建“1+5+16”产业政策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瓯委改发〔2023〕1号)文件,已建立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单位,全年正常开展快检工作,对检测并上传监管系统的,给予每批次20元奖励,最低100批次起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为2万元。
我区娄桥街道、茶山街道、丽岙街道办事处以及泽雅镇人民政府4家涉农镇街已依法设立农产品快检室,承担本辖区的2022年农产品快速检测任务,并委托第三方免费为农户开展检测。经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监管系统平台审核、公示后无异议,现决定对上述4个涉农镇街给予相关经费补助,共计4.42万元,经费在年初预算农业产业化项目中列支。
各资金使用单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基〔2013〕47号)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资金全程监管机制、公开公示机制,规范操作各环节公开公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及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度瓯海区农产品快速检测经费补助表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3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度瓯海区农产品快速检测经费补助表
序号 | 申报单位 | 申报项目名称 | 检测批次 | 补助金额(万元) |
1 | 泽雅镇 | 2022年度瓯海区农产品快速检测有效数据奖励 | 324 | 0.648 |
2 | 娄桥街道 | 2022年度瓯海区农产品快速检测有效数据奖励 | 1028 | 2 |
3 | 茶山街道 | 2022年度瓯海区农产品快速检测有效数据奖励 | 341 | 0.682 |
4 | 丽岙街道 | 2022年度瓯海区农产品快速检测有效数据奖励 | 545 | 1.09 |
合计 | 4.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