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38/2023-68771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专项经费
  • 发布单位:区温瑞塘河建设中心
  • 成文日期:2023-09-2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拟同意下达瓯海区2022、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电费(2022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20 09:37 访问次数: 来源:办公室

根据《关于下达瓯海区2022、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电费(2022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的联合通知》塘河〔202331号,按照程建设实际情况,拟同意下达我区2022、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电费(2022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资金共计177154.7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瓯海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反映公示结果存在的问题。

2、公示时间:20239月20日—20239月27日。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联系电话:瓯海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运行维养科0577-88557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