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温资规征收瓯〔2023〕19号)

发布日期:2023-08-08 10:42 访问次数: 来源:行政审批科

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的瓯海南部新区核心区04-D-12地块温州中学附中建设工程建设需要,现需收回部分南白象街道龙霞路延伸段(霞坊路-白象后路)工程一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人温州市瓯海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已向我局提出自愿收回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上述建设范围内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涉及南白象街道龙霞路延伸段(霞坊路-白象后路)工程一期,土地面积0.156711公顷,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具体位置范围以温州腾宇测绘有限公司TG2023-037号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三、上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按照其相关补偿,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负责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