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44/2023-67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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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业务信息
  • 发布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2023-08-0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护航亚运 以案示警!瓯海曝光10起特种设备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3-08-07 16:03 访问次数: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第19届亚运会的脚步日益临近,为充分发挥行政处罚案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强化特种设备相关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为亚运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保驾护航,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曝光近期查处的特种设备违法典型案例,力求“整治一个、查处一家、震慑一片”,确保亚运会期间核心区特种设备事故和突发事件“零发生”。

《温州**拉丝厂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案》

一、案情简介

2023年5月9日上午,仙岩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的温州市**拉丝厂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一辆叉车下次检验日期为2023年4月23日。该厂员工正在驾驶使用该辆叉车。该辆叉车超期未申请检验。仙岩所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该台叉车采取查封强制措施。

二、以案说法

当事人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属于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和责令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

三、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叉车作业具有较大的危险性,无论是叉车自身的不安全状况,还是作业人员的不安全作业行为,或者是作业区域的不安全环境因素,都可能导致叉车安全事故发生。使用单位应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建立健全叉车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叉车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确保人员持证上岗、遵章作业,保障叉车安全运行。

《温州**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一、案情简介

2023年3月25日,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内某小区电梯的维保情况实施检查,电梯维保单位是温州市**电梯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在电梯内查看应急通话按钮,发现按压应急通话按钮未有铃声响起;现场查看书面维保记录,显示电梯维护保养项目记录单无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员签字;在消控室查看监控显示,2023年3月23日维保员在维保上述电梯时,未进行轿厢风扇、应急照明、轿厢报警装置、对讲系统等维保项目的维保作业。

二、以案说法

当事人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梯维保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电梯定期进行维保,关乎电梯的安全运行与使用寿命,更关乎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用电梯应当检验合格后,且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保养,方可使用。同时使用单位在选择电梯维保单位时,应要求维保单位认真履行维保合同。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辖区内电梯维保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维保走过场现象,进一步提升全市电梯安全运行水平。

《温州**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安装电梯物联网装置案》

一、案情简介

2023年3月29日,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温州**股份有限公司的**小区进行检查发现,其34部电梯未按照规定安装电梯物联网装置。执法人员现场开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改正;2023年5月5日再次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时还是未安装电梯物联网装置,且逾期未改正。

二、以案说法

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安装电梯物联网装置的行为违反《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第十四条第七款规定,应予以处罚。依据《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安装电梯物联网终端是推进电梯安全信息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加强电梯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电梯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救援决策及时、调度命令顺畅、应急救援快速、数据归集准确的重要手段。使用单位应及时按照规定安装电梯物联网装置。

《温州**实业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案》

一、案情简介

2023年4月12日,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温州**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共有4台电梯在用,经检查,发现温州**实业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4台电梯设备实施查封的强制措施。2023年4月13日当事人前来接受询问调查。

二、以案说法

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电梯必须经专业机构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运行使用,且电梯使用单位有义务对管理使用的电梯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望广大使用单位严格落实法定管理责任,保障群众使用电梯安全。

《温州**制鞋机械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和登记的叉车案》

一、案情简介

2023年05月11日下午,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到温州**制鞋机械有限公司实施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在该厂区门口停放有2台叉车,其中红色叉车1台和黄色叉车1台,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两台叉车的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登记证。

二、以案说法

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和登记的叉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凡是国家规定要求检验的叉车一定要及时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切莫抱有侥幸心理,不要为了节省检验费,而对平常不大用的叉车不报检。广大市民在发现有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等违法行为时,请拨打12345或者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反映后,将第一时间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温州**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检验不合格的叉车案》

一、案情简介

2023年4月11日,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到温州**物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当事人无法提供现场使用叉车的出厂资料、检验报告及注册登记资料,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台叉车进行查封。

二、以案说法

温州**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检验不合格的叉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特种设备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使用检测不合格的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使用检验不合格的叉车等违规违法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望广大叉车使用单位注重叉车检验与登记,保障叉车使用安全。

《温州市**眼镜厂使用未检验的升降机案》

一、案情简介

2023年3月20日上午,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温州市**眼镜厂在用的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场在其一楼车间内发现一台简易升降机正在使用,该厂现场无法提供该台设备的检验报告,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以案说法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属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和责令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

三、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定期检验是国家对特种设备实施的法定强制性检验,通过定期检验,可以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望各特种设备的经营使用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好特种设备安全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

《温州**整形外科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容器》

一、案情简介

2023年2月23日,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温州**整形外科门诊部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消毒供应室发现一台压力蒸汽灭菌器正在使用,当事人未能提供该设备的有效的检验报告和注册登记资料。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台压力蒸汽灭菌器进行查封。    

二、以案说法

  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容器(蒸汽灭菌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凡是国家规定要求检验的特种设备一定要及时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执法处罚是手段,规范管理是目的。望广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最大限度消除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隐患。

《温州**电梯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一、案情简介

2023年2月15日,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梧田(三垟)市监所执法人员对**小区的客梯维保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核对该小区客梯维保记录,发现从2022年9月8日开始维保记录单上只有电梯维保人员签字,并没有经过使用单位的签字确认。因当事人涉嫌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二、以案说法

当事人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且维保记录未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属于未按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和责令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

三、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根据相关要求,维保人员必须每15天对电梯维保一次,并做好维保记录。望广大电梯维保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真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温州**电梯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一、案情简介 

2023年03月15日,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位于瓯海区娄桥街道的**大厦的2台电梯进行执法检查,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由温州**电梯有限公司负责维保,现场查看上述2台电梯维保时的轿厢内监控视频,显示电梯维保人员**进入轿厢后仅有修改维保日期和扫码操作,未进行轿厢内其他维保项目作业。经查明,电梯维保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二、以案说法

当事人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梯维保的行为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五条第(八)项、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组织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

下一步,瓯海区市场监管局将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特种设备持续深化迎亚运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大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希望各有关单位吸取经典案例教训,深入学习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同筑建亚运特种设备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