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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9/2023-67735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单位:区文广旅体局
  • 成文日期:2023-08-2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3年瓯海区博物馆藏品征集启事

发布日期:2023-08-21 15:14 访问次数: 来源: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为大力宣传瓯海区社会发展重要成就和文化遗产,记录瓯海区近现代社会历史变迁,进一步充实、丰富瓯海博物馆藏品,举办专题展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面向全社会征集藏品及相关线索,相关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产生或分布于瓯海乃至温州地区的实物和史料。1、反映温州地区历代以来工艺发展水平的重要代表性实物。2、反映瓯海区乃至温州地区历史文化名人的艺术、文化、科技等各方面成就的代表性实物。3、反映温州地区,特别是瓯海区内近现代社会历史变革的代表性实物,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斗争、重大战役、重大历史事件的代表性实物。4、反映温州地区近现代以来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代表性实物。

二、征集种类

1、锁具类。征集中国历代以来锁业发展的代表性实物。2、陶瓷器类。征集温州地区新石器时代至清代具有重要价值的陶瓷器皿及其他陶瓷制品。3、青铜器类。征集温州地区商代至清代的青铜食器、水器、酒器、乐器、兵器、礼器、车马器、度量衡器、玺印、铜镜、钱币及其他青铜制品。4、玉石器类。征集中国历代以来具有重要价值的玉石器。5、名人遗物类。征集温州地区宋代至近现代历史文化名人及其亲友的代表性书法、绘画作品,以及信札、手稿等其它相关文物。6、革命文物类。征集莲花心暴动、中共浙南一大会议、纸农斗争、温州和平解放、泽雅潘庄剿匪等瓯海区乃至温州地区近现代重大革命事件或著名烈士相关的武器、文件、宣传品及其他革命文物。7、经济发展见证物类。征集见证温州地区,尤其是瓯海近现代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实物,如档案文书、家具、服饰、音像制品、票据、徽章、模型、科技成果及其他。特别是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瓯海区皮革业、锁业、眼镜业等重点经济发展行业的制品、生产工具及其他相关实物资料。以及反映燎原社包产到户试点、瓯海登山鞋厂创办、永强堤塘建设、瓯海建县设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瓯海区重要建设项目和重要历史事件的文件文献、音像制品、模型、制品、印信图章、证件及其他相关实物资料。

三、征集方式

1、捐赠。个人、团体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其合法持有的藏品无偿捐赠。接受捐赠后,向捐赠者出具捐赠证书。2、收购。对具有较高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藏品,持有者不愿无偿捐献的,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出售的原则予以收购。3、移交。公安、海关、法院、工商管理等部门依法追缴或没收的文物,在一定条件下移交博物馆。4、借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对有关收藏单位或个人的文物藏品进行有期限的借用、展览。

四、入藏程序

1、藏品持有人填写《藏品合法来源保证书》。瓯海博物馆工作人员汇总藏品征集信息,对拟征集藏品进行登记、初步筛选,出具拟征集藏品接收单。2、瓯海博物馆制作《藏品征集评估书》,经法人代表签字后,报请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估。3、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确定最终拟征藏品清单及其价格,在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瓯海博物馆公告栏对外公开发布藏品征集信息。4、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持有人开具发票,征集负责人填写《藏品征集清单》,开具凭证,与持有人签订《征集协议》、《捐赠协议》,将有关材料提交博物馆财政处支付征集经费。公示有异议的,向持有人退还藏品。5、藏品登记、入藏后,由瓯海博物馆向捐赠人或捐赠单位颁发收藏证书。购买文物不发收藏证书。

五、征集时间

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30日。诚望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和参与藏品征集,欢迎提供相关线索。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10号楼联系单位:温州市瓯海区博物馆联系人:张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0577-88587021

温州市瓯海区博物馆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