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 戴昌祥 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白象村西岸路37号/南白象镇西岸路15号(现门牌:瓯海区南白象街道西岸路58弄32号、34号)的宅基地,土地证号为温集用(2004)第3-3323号、产权证号为温房权证瓯海区字第080081号,土地和房产面积分别为61.40平方米/125.82平方米。现经 白象 村村委会同意将该土地使用权调剂给 戴克勤 使用,经查询, 戴克勤 全户在瓯海区南白象街道白象村无宅基地。现将土地使用权申请调剂的情况予以公告,对以上情况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8月26日以前,向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南白象街道办事处(地址:南白象街道新象街8号,联系电话:0577-56587231)书面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上报区政府批准后予以调剂。
特此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南白象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16日调剂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