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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31/2023-67683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单位: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2023-08-1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问题整改销号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17 17:11 访问次数: 来源:办公室/合作经济指导科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瓯整改协调〔2023〕7 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温州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排查问题清单(序号1)“金属资源回收利用网点环境脏、乱问题”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时限:2023年5月底前

二、整改目标

1.新桥街道高翔高展路12号:经营场所物品堆放整齐;及时对回收金属进行压缩、出售,实现经营场所整洁;2.瞿溪街道虹桥路15号:经营场所物品堆放整齐,错时作业,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3.潘桥街道赤塘村:经营场所物品堆放整齐,网点地面保持干净。

三、整改措施

1. 新桥街道高翔高展路12号:督导经营网点物品堆放整齐,保持作业场地清洁,各类固废杂货设施设备按安全要求进行整改;将督查情况反馈给各镇街,镇街落实整改任务;及时到经营网点进行复;

2. 瞿溪街道虹桥路15号:督导经营网点对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市容市貌等情况进行整改;将督查情况反馈给各镇街,要求镇街落实整改任务;到经营网点进行复查,建立网点整改长效机制。

3.潘桥街道赤塘村:督导经营网点要求按照物品堆放整齐,保持作业场地清洁,及时清理各类固废杂货设施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等进行整改;将督查情况反馈给各镇街,要求镇街落实整改任务;到经营网点进行复查,建立网点整改长效机制。对拒不落实整改任务的,予以取缔。

四、整改完成情况

1.网点整改情况:新桥街道高翔高展路 12 号边已经搬迁,现场清理干净;瞿溪街道虹桥路15号已对该点位违章进行拆除,目前部分地块已做临时停车场,物品及时进行清理压缩,现场较为整洁;潘桥街道赤塘网点现场物品已清场。

2.面上整治:制定《瓯海区2023年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搬迁一批、改造(提升)一批”要求,扩面提质对再生资源回收全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公示时间 :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5日,共8日。

受理单位:温州市瓯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受理电话:0577-88539150

联系地址:区行政中心12号楼1005室




温州市瓯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