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55/2023-67657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危房改造对象确定
  • 发布单位:郭溪街道
  • 成文日期:2023-08-1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郭溪街道无产权危旧房权属确认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16 18:51 访问次数: 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

根据温瓯政发(2017)40号《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瓯海区农村住宅房屋改造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44号的文件精神。申请危旧房改造拆建户陈爱义,房屋位于郭溪街道贾福村五和路25间后第二幢10号,建筑占地面积40.6平方米,建筑面积168.9平方米,因有土地证和无房产权证,经确认产权属于陈爱义所有,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联系街道城建办218室,联系电话:86673156。

郭溪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