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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1/2023-67126
  • 文件编号:温瓯住建〔2023〕117号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单位: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2023-07-2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废止《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选承包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6 17:46 访问次数: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局属各有关单位:

2011年3月23日,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择优选择承包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结合本区实际,区住建局根据《温州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选承包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称《实施细则》),2011年3月23日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定,已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招标规定。《实施细则》发文后我区实际招投标过程中并没有应用其相关规定,“瓯海住建”网站停止使用时没有及时将其撤下,且《实施细则》也不适用和不符合当前建筑市场招投标,现将《实施细则》予以废止。





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