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瓯政发(2017)40号《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瓯海区农村住宅房屋改造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温瓯政办明电(2017)400号《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瓯海区农村住宅房屋改造建设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及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44号的文件精神。申请危旧房改造拆建户黄锡国,房屋分别位于郭溪街道前垟村金前路260-262号,2间2层,砖木结构,建筑占地面积101.00平方米,建筑面积213.91平方米,属于90档建筑物。有土地证占地面积63.60平方米,无土地证占地面积57.40平方米,经确认产权属于黄锡国所有,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联系街道城建办212室,联系电话:86112027。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