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1/2023-66837
  • 文件编号:温瓯政办发〔2023〕47号
  • 主题分类:医疗卫生公告
  • 发布单位:区府办
  • 成文日期:2023-07-1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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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7 09:29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府办

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

《关于推进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我区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省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2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温州市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温政办发〔2023〕51号)精神,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体系全域均衡、优质健康服务全程贯通、数字化改革全链赋能、健康生活全民共享。紧紧围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扎实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加快实现“幼有善育”“病有良医”“老有康养”。到2027年,基本实现区域卫生健康现代化,开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建设更高水平“科教新区、山水瓯海”作出更大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医疗强基”建设行动

1.加快推进医疗资源优化布局。迁建投用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单独设立梧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成投用国际医疗保健中心等项目,启动区妇幼保健院建设,实现区级医疗资源布局更均衡;建成投用仙岩、三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院和郭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大楼,启动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院建设,实现基层医疗服务更可及;规范和完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80家,新建20家政府办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区建成投用120家智慧健康站;完善巡回医疗工作机制,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医疗巡回车运行,加快打造“15分钟医疗服务圈”;加大医疗机构的装修、改造投入力度,区财政提高修缮经费补助水平,今后三年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000万元,用于全面提升硬件服务水平。

2.实施医疗设备常态化更新。进一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医疗设备常态化更新投入机制,区财政提高医疗设备更新购置经费补助水平,今后三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经费,到2025年,实现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CT、胃肠镜等设备全覆盖。

3.支持社会力量办医。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优化社会办医环境,规范引导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健康体检等第三方独立医疗机构发展。支持民办医疗机构医疗业务拓展,招引中医品牌机构落地。

   (二)实施区域医疗服务提升行动

4.推动高水平区级医院建设。区人民医院积极发展血透、肛肠等特色专科,推进向专科化医院发展。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创成二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争创二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区第三人民医院挂牌“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作医院”,在医疗综合能力提升、学科建设、人才帮带等方面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开展深度合作,创成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建成磁共振中心、血透中心,加快全科医学、康复医学、妇产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等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进内镜、宫腹腔镜等微创技术发展,实现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提级进位。

5.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一院一站”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能力建设,创造条件开设儿科、口腔、康复等门诊服务,强化急救、全科医疗、外科、中医药和慢性病一体化门诊等建设。拓展康复医疗、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服务功能,区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基层医疗机构开设住院服务。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全部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国家推荐标准,力争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达温州市二级乙等医院服务水平。制定智慧健康站建设与运营管理标准,规范运营未来社区(乡村)智慧健康站,实现医疗健康服务“最后一百米”触达。推进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到2027年,村级医疗机构标准化率达95%以上,政府办村级医疗机构覆盖率60%以上。进一步提升巡回医疗服务能力,增强偏远山区群众医疗服务的可及性。

6.深化城市医联体建设。充分发挥瓯海辖区医联体市级医疗机构合作优势,整合区域医疗资源,推动各成员单位错位特色发展,持续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线上线下结合”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区临床检验、消毒供应、心电、影像中心建设,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设备等优化重组,提升区域医学辅助诊断能力。

7.改革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完善全专融合型家庭医生团队,启动“家医有约”行动,提供“7G”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85%以上。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根据服务能力和群众需求开展相应服务项目,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确有需求的人群,结合实际提供上门治疗、随访管理、护理、健康指导及家庭病床等服务。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制度,落实签约服务经费,完善医保引导政策;签约服务费不纳入核定的绩效工资和其他应得的奖补经费总额;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提高签约服务费,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低保特困人员、持证残疾人等人群签约服务费的个人承担部分由财政保障。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质增效。

     (三)实施卫生健康人才提质增量行动

8.强化高层次人才引聚。实施“英领破冰”人才引育工程,到2027年引培硕博研究生、学科带头人、紧缺专业技术骨干等高层次人才15名左右。制定瓯海区高层次及紧缺类医学人才引育政策,每年定期发布急需、紧缺医学人才专业目录,落实高层次及紧缺医学人才的引培奖补、学科建设补助、住房补贴等各项保障政策。实施“双百强医”人才提升工程,强化人才自主培养,到2027年,选拔100名“瓯海名医师”“瓯海名医匠”“瓯海优青医”,评选100名优秀基层卫生标兵。加强临床医学应用型人才培养,完善临床专家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适时选拔一批人才赴市外研修,力争在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复杂疑难疾病救治等领域培育一批高层次人才。

9.加大人才引育力度。推进“510+”菁才筑基行动,5年内分批招引300名左右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新增落地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300名以上。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机制,逐步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50名左右。

10.加强基层人力资源配置。加强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人员配置,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专业公共卫生医生配备。建立健全“县管乡用”统筹人员使用机制,实行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全员岗位管理、统筹调配使用,人员交流不受单位类别、编制性质的限制,适当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到2027年力争每万人全科医生数达7.5人。

     (四)实施“三医”协同治理行动

11.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住院按DRG、推进门诊按APG付费改革,健全床日付费、中医优势病种付费等在内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健全医保付费核心要素管理与调整机制,强化与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耗材集采、检查检验结果共享等改革联动,推动价值医疗与分级诊疗实现。提质扩面长期护理保险,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逐步扩大医保对常见病、慢性病和康复护理等“互联网+”医疗服务支付范围。完善“一险一金”政策,加强“低保低边”对象医疗保障。

12.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深化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力争全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例达36%以上。探索建立价格收费评估制度,及时落实择优申报机制,并落实临床急需、安全、有效的新药物新技术定价机制,适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13.落实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落实国家和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任务,完善集采结算考核等方面细则,扩大集采覆盖范围。畅通供应渠道,督促公立医疗机构通过药械平台线上采购,积极推动国家谈判药品落地。指导医疗机构建立院内药品配备与医保目录调整联动机制。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完善多元化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制度。

14.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决定办法。实施人才、科技创新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专项激励,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量。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与医疗技术服务收入、医院绩效考核和医保资金使用绩效等挂钩,与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等脱钩。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实行单列管理,不纳入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基数。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薪酬管理制度,参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原则制定实施方案,允许在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和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基数。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加强医疗卫生人员综合保障。

15.加强行业综合监管。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加大医疗、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等卫生监督执法。健全区级医疗卫生质控网络,促进医疗卫生服务精细化、标准化、同质化管理。完善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深入实施清廉医院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院科两优、德医双强”工程。

      (五)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行动

16.积极培育中医“名科名医”。支持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针灸科、治未病科及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全科等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提升骨伤、妇科等传统中医优势学科影响力,重点加强针灸、推拿、儿科等中医特色学科建设。开展区级名中医评选,新增名中医10名以上。完成浙江省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十百千”人才工程(杏林工程)优秀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项目1人,浙江省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十百千”人才工程(杏林工程)省级基层名中医培养项目2人。

17.深入推进中医基层化。加强中医特色优势学科、中西医结合、中医药康复护理等重点领域建设。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能力,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均能提供6类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95%以上村卫生室能提供4类6项中医药技术服务。到2027年,全区创建“旗舰”中医馆13个、“中医阁”20个。加强基层中医人才队伍建设,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中医类别医生占比达到23%以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社区医生能够提供基本的中医药服务。

18.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鼓励区级医院设置中医病区和中医药综合治疗区,打造一批“旗舰科室(学科)”。完善中西医结合诊疗制度、“西学中”人员培养机制,提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中西医诊治能力。实施中医药服务、中西医结合服务按门诊人次和住院床日等给予财政补助政策。

   (六)实施健康瓯海建设示范引领行动

19.打造健康浙江县域示范区。深入实施健康瓯海建设,全面落实健康浙江考核任务,确保考核争先创优。探索创新健康瓯海行动特色路径和有效工具,发挥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协同作用,优化多部门推进机制,培育打造10个省市级样板,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创建模式试点。深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扩大公共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健康影响评价工作覆盖面。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成效,国家卫生乡镇全覆盖,建设50个以上除四害村,持续开展健康细胞建设,健康乡镇建设比例达到100%,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到2027年,健康村建设比例达60%以上,健康社区建设比例达50%以上,健康家庭达到2万户,金牌学校建成比例达到15%以上。

20.健全同质同标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制度。保障城乡参保居民免费健康体检经费补助标准和体检质量,年体检人数达8.5万以上。探索开展“诊前诊后”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推广应用“浙里健康e生”平台,以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集成疾病诊疗、医学检查检验、健康管理等数据向居民开放使用。

21.加强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服务。全域建设1+N“温心细胞”,整合推广心理服务热线,拓展“心福工坊”服务功能,加快全区心理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社会力量设立精神卫生(心理)门诊。建设1家以上政府举办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推动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健康筛查1万例,加强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推广“瓯越心港湾”平台服务,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30%以上。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人员密集场所建设50家“心福驿站”,更便捷满足群众心理服务需求。

22.完善重点疾病早筛早诊早治制度。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开展高血压、糖尿病(两慢病)全周期健康管理,探索为两慢病标准化管理患者提供免费基本药物,推进高血脂纳入“三高”共管。推进城乡妇女“两癌”、重点人群结直肠癌、慢阻肺等筛查干预项目。逐步开展重点人群肺癌、上消化道癌、肝癌等免费筛查项目。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龋齿、脊柱侧弯和老年人神经退行性疾病筛查、干预和规范治疗。

      (七)实施公共卫生安全行动

23.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合理布局监测哨点,健全全区重大疾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系统。拓展学校、交通场站、社区等信息收集报告渠道,健全多点触发的不明原因疾病、异常健康事件监测预警机制,提高早发现、早报告、早响应能力。

24.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高水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验检测能力达到全省县级先进水平,设立首席流行病学专家,提升应对重大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水平。完善优化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设置,强化预检分诊、院感防控等建设。

25.推进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完善院前急救体系,新增娄桥、仙岩、梧田急救站。迭代升级生命急救“一键达”,城区和乡村地区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分别少于11分钟、15分钟。加强院前急救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及运行经费保障,每辆救护车至少配置医师1名,驾驶员1名,急救辅助人员2名(护士或担架员)。构建新型红十字应急救护体系,到2027年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占户籍人口比例超40%,救护员持证率超8%;公共场所设置AED每万人拥有量达2.5台以上。

      (八)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行动

26.推进卫生健康数字新基建。积极协助完善温州智慧健康云,逐步推进业务系统规范有序上云。持续优化数据高铁,强化数据质控,提升数据治理和共享水平。

27.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和远程医疗服务。推进“浙里护理”、互联网医院接入,探索创新“互联网+”护理运营模式,构建全流程服务闭环。以市级“5G云诊疗”系统为依托,积极推广远程会诊。

28.探索“未来医院”发展。以场景为驱动,加强数据共享和业务集成。持续推进未来社区(乡村)智慧健康站建设,探索构建智慧健康站建设新模式,探索人工智能临床辅助决策支持系统。

      (九)实施优生优育保障行动

29.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完善财政、教育、卫生、住房、医保等部门“1+N”生育配套支持政策。建立育儿友好监测评估体系,完善人口监测预警体系,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及准确率达95%以上,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持续推进“新家庭计划”项目,落实生育关怀和家庭健康促进行动。

30.实施母婴健康提质工程。推进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建设儿童友好医院和基层“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到2027年每千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生(包含辖区省市医院)达1.6名以上。强化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推进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基层儿童早期发展国家试点项目,推进0-3岁婴幼儿发育监测筛查和干预,开展儿童孤独症筛查。加强家庭养育支持与指导,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家庭养育健康指导服务。

31.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健全以6种办托模式为主,家庭托育点和社区驿站为补充的“6+X”托育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浙江省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工作,构建“1+10”普惠托育服务政策体系,出台《瓯海区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试行)》,落实《瓯海区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10项激励配套政策。探索研究瓯海区托育专项补助实行办法,发放生均保育经费补助、家庭托育券等。新建社区按照每千人10个以上托位的标准配置托育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2023年建成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到2027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5.55个,建设五星级母婴室20个以上。

      (十)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32.加快老年医疗资源扩容。建设1家护理院(中心)接续性医疗机构,支持基层医疗机构配置康复护理床位,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成率10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设置率达100%。设立医联体老年医学指导中心。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志愿者服务。

33.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健全医疗机构薪酬总量安宁疗护专项激励机制,针对开展医养结合、安宁疗护、老年健康服务的医护人员所得的工作补助,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动态评估安宁疗护付费政策,适时扩大、调整安宁疗护病组支付范围、标准。到2025年,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均能提供居家或住院安宁疗护服务,设有住院床位的基层医疗机构至少开设一张安宁疗护床位。发挥志愿者、义工作用,探索开展安宁疗护公益行动。到2027年,创成省级安宁疗护示范区。

34.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强化医养结合政策支持和保障,继续实施医养签约财政补助政策,多渠道增加医养结合机构和服务供给。健全失能失智老人早筛早诊早治机制,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拓展医养结合服务功能,探索三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养老院“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推动社区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健全医疗机构薪酬总量医养结合服务专项激励机制。依托瓯海生命健康产业资源,建成泰康瓯园高端医康养示范项目,继续推进金竹嘉园“医康养护幼教”一体化。2023年创成国家级医养结合示范区。

35.升级完善“互联网+健康养老”智慧医养结合平台。深化政、医、企、院四方合作,升级软件平台,丰富客户端涵盖内容,优化使用便捷性。推动在线医保诊疗、线下上门诊疗和护理,开展药品网络配送和自助服务。推进医疗、养老数据整合共享及医疗健康相关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实现“一平台、全链接、全共享”。到2024年完成智慧医养样板村(社)试点工作,力争2027年实现镇街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建统领,进一步健全党对卫生健康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区健康瓯海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组建区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工作专班,创新政策举措,制订年度任务清单,细化目标,条抓块统,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工作落地见效。

      (二)协同多方合力。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会同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多方支持,统筹高效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十大行动落地落实。体育、教育、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健康瓯海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同推进健康瓯海建设。各镇街要大力支持医院建设,优化医疗环境,提供交通、停车、环境整治等保障,共同做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家医签约、城乡居民体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三)加大投入保障。强化政府办医责任,重点加强对基层卫生、山区、“一老一小”服务、公共卫生等方面倾斜支持。积极利用财政资金、争取专项债、基金等渠道加大对医院发展投入力度。积极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开展医师节、护士节等节日慰问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风尚。在区慈善总会内设立医疗卫生基金,用于医疗事业发展、关爱困难医务人员和困难群众、奖励突出贡献医务人员、慰问医务人员等。

     (四)开展监测评价。完善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动态监测推进区域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重要政策执行、重大改革实施和重点任务完成等情况,列入区委区政府年度考评考绩工作,强化工作指导、发展评估、督查激励。

     (五)强化宣传引导。定期开展“名医名护名科名院长”选树活动,做好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相关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引导群众践行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良好氛围。


附件:1.瓯海区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重点指标体系.pdf

          2.瓯海区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十大行动(2023-2027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