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9/2023-66725
  • 文件编号:温瓯财函〔2023〕40号
  • 主题分类:政协提案
  • 发布单位: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2023-06-1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07-12 10:45 访问次数: 来源:区财政局

孙乐和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鼓励和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瓯海发展的提案》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提出的关于鼓励和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瓯海发展的建议,切合实际、客观务实进一步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强做大做优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会计服务在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中归商务服务业,属于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相对于其他服务行业的发展,我区会计服务市场的活力尚未全面有效激发,仍有巨大的拓展提升空问。截至2023年6月,我区现有规上会计师事务所1家

近年来,我区多举措加快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强做大做优,全面提升其综合竞争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能力。目前出台的《瓯海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瓯海中央商务区活力提升32条政策》等政策中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的小升规、租金、购房、营收提升、税收提档等政策条款均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您在提案中针对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让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业向专业化、精细化、高品质转变,集聚行业建设,激励和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的建议,我们将在后续的产业政策修订时予以考虑。同时,我们将做好瓯委改发〔2021〕3号关于会计师行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兑现。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瓯海区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联系人:王荣仁,联系电话:0577-88526746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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