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乐和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鼓励和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瓯海发展的提案》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和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瓯海发展的建议,切合实际、客观务实,对进一步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强做大做优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会计服务在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中归商务服务业,属于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相对于其他服务行业的发展,我区会计服务市场的活力尚未全面有效激发,仍有巨大的拓展提升空问。截至2023年6月初,我区现有规上会计师事务所1家。
近年来,我区多举措加快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强做大做优,全面提升其综合竞争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能力。目前出台的《瓯海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瓯海中央商务区活力提升32条政策》等政策中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的小升规、租金、购房、营收提升、税收提档等政策条款均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您在提案中针对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让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让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业向专业化、精细化、高品质转变,集聚行业建设,激励和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的建议,我们将在后续的产业政策修订时予以考虑。同时,我们将做好瓯委改发〔2021〕3号关于会计师行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兑现。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瓯海区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联系人:王荣仁,联系电话:0577-88526746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