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温资规征收瓯〔2023〕17号)

发布日期:2023-06-09 16:35 访问次数: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建设项目调整需要,现需收回郭溪街道梅屿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工程(塘下、任桥片J-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已向我局提出自愿收回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上述建设范围内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涉及郭溪街道梅屿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工程(塘下、任桥片J-02地块),土地面积2.4426公顷,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具体位置范围以温州市东瓯不动产测绘规划有限公司OHGD-2021-019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三、上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按照其相关补偿,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自行负责
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