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3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分解任务的通知》《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办好“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民生实事的通知》《温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瓯海区“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
2023年2月17日
瓯海区“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
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法律援助惠企便民,促进法律援助供给均衡化,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全区实现“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通办案件的申请人对受理审查的满意率不低于97%,受援人对案件承办的满意率不低于92%。
二、认定标准
(一)“法律援助市域内通办”案件:区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直接受理审查原依法属于本市其他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审查的案件;当事人在温州市域内申请法律援助,实行谁接待谁受理指派。
(二)“法律援助市域内通办”实现率:计算公式为“给予市域内通办的法律援助数/应当市域内通办的法律援助申请数×100%”。
(三)申请人对受理审查的满意率: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好评数/申请人评价数×100%”。
(四)受援人对案件承办的满意率:计算公式为“受援人好评数/受援人评价数×100%”。
三、任务措施
(一)大厅展示。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窗口公示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办理程序、申请材料等信息;在醒目位置详细展示“法律援助市域内通办”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并注明系2023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时间:2月底前)
(二)人员培训。区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各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窗口负责人的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市域内通办政策和工作要求,熟练掌握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操作,精准判别市域通办案件,确保所有从事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审查的工作人员能正确解答申请人提出的市域内通办问题。各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在2月22日前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报送窗口人员或对外公开电话的接听人员名单。(完成时间:2月底前)。
(三)监督检查。围绕通办案件数量、群众满意度以及服务窗口展示内容、市域内通办的便捷度、窗口工作人员对市域内通办的政策掌握情况和服务态度等内容,通过平台案件抽查、回访当事人、现场走访等方式对法律援助市域内通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司法所服务窗口每季度抽查不少于3个。(完成时间:每季度)
(四)全面自查。对本中心受理审查指派的市内通办案件(包括给予和不给予法律援助的申请,下同)要全面自查。重点检查相关佐证材料能否证实是市域内通办申请,退回申请的理由是否充分,要求补充材料的是否做到一次性告知,是否存在转交,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的出具是否规范,没有给予法律援助决定的申请是否符合市域内通办等内容。(完成时间:全年)
(五)回访案件。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当事人没有满意度评价或者评价不满意和基本满意的通办案件、市域内转交的案件等进行回访,准确掌握贯彻落实真实情况。(完成时间:实时开展)
(六)质量评估。区法律援助中心在11月底通过省统一服务平台对本中心2023年结案归档的市内通办案件的抽查评估不少于总数的70%,确保市内通办案件高质量办结。(完成时间:每月)
(七)完善制度。制定《瓯海区法律援助案件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审查实施细则》,调整优化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为市域内通办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完成时间:4月)
(八)表格填报。区法律援助中心要根据省政府民生实事的数据采集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在“浙江省政府民生地图管理系统”(https://zwdc.zjzwfw.gov.cn/sxzhdcclient/login.html)填报相关数据,做好常态化维护,及时更新进展信息。每月1日前按要求向市司法局上报民生实事完成有关情况及抽查、回访情况。(完成时间:全年)
四、工作要求
开展“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是2023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之一,是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局机关各科室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民生实事工作,把其作为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便捷化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动“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民生实事。